黑龙江省工商局开展人造板、地板质量监测

icon 2010-10-28 08:47:37
icon 0

摘要:为加强流通领域人造板、地板商品质量监督管理,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人造板及原木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伊春、鹤岗、齐齐哈尔、鸡西等地的66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4个批次的人造板和40个批次的地板进行了质量监测。

  新华网哈尔滨10月25日电(张惠萍)为加强流通领域人造板、地板商品质量监督管理,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人造板及原木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伊春、鹤岗、齐齐哈尔、鸡西等地的66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4个批次的人造板和40个批次的地板进行了质量监测。依据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T5849-2006《细木工板》、GB/T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4897-2007《刨花板》、GB/T18102-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人造板、地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板芯质量、握钉力、剥离、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磨、表面胶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经检测,人造板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3%,不合格49批次,不合格率为90.7%,其中甲醛释放量超标15批次,占抽检人造板的27.8%。最高值58mg/100g板,超过允许值(8mg/100g板)的7.25倍。地板合格16批次,合格率为40%。不合格24批次,不合格率为60%,其中耐磨转数不合格20批次,占抽检地板的50%,甲醛释放量超标仅1批次,为2.5mg/L,其余地板的甲醛释放量均在0.5mg/L以下,达到E0级产品等级。

  人造板主要质量问题:静曲强度不合格,占抽检人造板总批次的57.4%;甲醛释放量超标,占抽检人造板总批次的27.8%。

  地板主要质量问题:耐磨转数不合格,占抽检地板总批次的50%;内结合强度和静曲强度不合格,分别占抽检地板总批次的32.5%和30.0%。绝大多数强化木地板的甲醛释放量能达到E0级(≤0.5mg/L)产品质量要求。

  提示消费者在选购人造板和地板时应参考以下内容:

  1、看标识。要选购有标识和标志齐全的产品。正规产品应标有品牌、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及产品等级,室内用人造板及地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应有达到E1或E0等级标志。

  2、看产品外观。优质的素面人造板外观平整,手感光滑,无鼓包、分层。贴面人造板及地板板面无色差、划痕、龟裂等缺陷,冲光看,板面应反光均匀,无凸凹不平等明显缺陷。

标签:

热门资讯排行

  • 资讯专区
  • 图片专区
  • 品牌专区

申请免费量房验房

icon

请输入1000以内的建筑面积

icon

请输入您的姓名

icon

输入您正确的手机号码

icon
获取动态密码

请输入验证码

icon
5
恭喜您预约91装修服务已成功
稍后会有客服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