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水壶达标率为86.7%
摘要:电热水壶达标率为86.7%,不达标的主要有以下问题:水壶壶体无型号规格;铭牌经过擦拭试验后,字迹模糊不清;样品为I类器具,铭牌上却印有II类器具的符号(I类器具是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括一个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II类器具是电击防...
近日,记者从消委会获悉,消委会一项针对广州电热水壶产品质量抽检的最新报告显示,广州电热水壶达标率为86.7%,不达标的主要有以下问题:水壶壶体无型号规格;铭牌经过擦拭试验后,字迹模糊不清;样品为I类器具,铭牌上却印有II类器具的符号(I类器具是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括一个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II类器具是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提供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那样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无制造商或代理商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据悉,电热水壶不达标样品壶体上全部排水孔被内部塑料遮挡一半面积,导致直径小于5.0mm,这样电热水壶内部的冷凝水不能及时排出,使绝缘程度降低。此外,电源线是电热水壶使用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电源线过长会引起电源线受到外力牵绊而致使水壶翻倒、引起烫伤的情况发生,现不达标的样品上配备的电源线长度为1.1m,不符合标准75cm的要求。
另外电源线固定装置不可靠,进行拉扭试验时,电源线纵向位移超过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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